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等联合签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8〕305号)文件精神,北京质量协会经向市政府有关部门请示,决定2008年9月继续在北京地区开展“质量月”活动。
为广泛发动企业围绕“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活动主题开展好质量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并使企业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展示宣传企业形象,北京质量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北京质量协会决定征集部分企业作为今年质量月活动的协办单位,希望各企业积极行动起来,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将本届质量月活动做好。
一、企业参与方式:
1、冠名质量月期间组织的各项活动;
2、作为协会举办具体活动的协办支持单位;
3、在协会统一组织派发的各种宣传资料中进行企业宣传;
4、提供企业的宣传手册、宣传袋、宣传产品届时供派发;
5、企业以北京质量协会及质量月市各委办局主办承办名义,自行设计派发企业自身有关质量月宣传(资料)品;
6、根据行业情况,结合企业特点自行设计承办具有公益性的质量宣传活动;
7、以向活动提供服装、饮用水等方式进行宣传;
8、其它适于质量月活动需要宣传企业的方式。
二、企业须知:
1、凡需要作为质量月活动协办单位的,请及时进行沟通并协商具体协作方式;
2、企业自行举办质量月活动的,请提前将活动计划和企业需求上报;
3、需要联合策划或需要上级提供其他社会资源举办质量月活动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协商;
4、质量月活动结束,各企业要在10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上报至活动组委会,以便进行全市质量月活动总结,并上报各委办局。
5、对质量月活动期间表现优秀的企业,届时将以北京质量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和北京质量协会的名义进行表彰,颁发“2008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荣誉证书,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质量协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院2号楼一层西侧
邮 编:100044
联系电话:68462685
传 真:68468065
联 系 人:董晓冬
附件:1.2008年北京质量月活动情况介绍;
2.2008年质量月活动计划登记表。
北京质量协会
二○○八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