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有机构向我会咨询相关以“北京质协***评价中心”名义开展工作与我会关系的问题,特说明如下:
一、北京质协***评价中心(以下统称“中心”)系工商系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社会责任的专业技术服务与评价机构。
二、此类中心部分最初是由协会占股出资发起成立,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目前协会均已撤资,在行政上与北京质量协会无隶属关系。
三、该类中心曾参与组织(承办)协会开展的部分评奖及其他工作,曾是协会的战略合作伙伴,为协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四、根据国家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及市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和发展需要,协会决定对前期部分举办的评奖工作不再进行主办,但为保证其对企业的后续服务及其延续性而转由中心主办,协会曾于2007年4月同意接受中心邀请对其开展活动进行过程监督,并同意将原制定的各种表彰程序、办法的著作权归中心所有。
五、中心所开展活动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原则推进,如无协会书面文件均不代表协会行为,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参与其举办的活动。对于中心评选活动中的优秀企业,协会可优先发展入会。
六、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各种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其独立发展和提高其作为独立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权威性,协会此前决定已不再对其开展活动进行过程监督与指导。
七、北京质量协会希望社会各界积极联合起来,以科学、公正、公开的评价手段和方法积极促进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的开展,共同为推进我市质量工作、繁荣首都经济发展而努力!
北京质量协会
200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