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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一次低硫散煤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依据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要求,为实现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70%的目标,我局制定了“2008年北京市煤炭、车用燃油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全年对煤炭将安排五次质量监督抽查。按照抽查计划,在采暖期对低硫散煤使用单位的煤炭进行了质量抽查。

   本次抽查低硫散煤的检验依据是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097—2004《低硫散煤及制品》,检验项目是全硫、灰分和发热量三项指标。

   本次共抽查低硫散煤使用单位484家的504个样品,抽样合格率为84.7%,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2.1个百分点。抽样代表基数为217773吨,吨位合格率为85.6%。其中抽查城八区低硫散煤使用单位100家的103个样品,抽样合格率为81.6%,抽样代表基数为104979吨,吨位合格率为81.6%。

   本次抽查全硫单项指标不合格的有:瑞联(北京)建材有限公司等14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18.2%;灰分单项指标不合格的有:北京栖湖饭店等24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31.2%;灰分、全硫和发热量其中两项及两项以上均不合格的有:北京市良乡家具厂等39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50.6%(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表)。

   对抽查中不合格低硫散煤使用单位,已由各相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使用煤炭质量的监督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处理。




转自: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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