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质协简介 | 用户满意工程 | 卓越绩效模式 | 北京质量奖 | QC小组活动 | 会员天地 | 质量培训 | 国际交流
用户评价 | 质量表彰 | 质量资质认定 | 名牌战略推进 | 质量月活动 | 质量专家库 | 质量奥运 | 质量法规 | 质量书苑



2008年第二次低硫散煤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依据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要求,为实现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70%的目标,我局制定了“2008年北京市煤炭、车用燃油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按照抽查计划,近期对煤炭使用单位的低硫煤炭进行第二次质量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抽查低硫散煤的检验依据是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097—2004《低硫散煤及制品》。检验项目是全硫、灰分和发热量三项指标。

  本次共抽查低硫散煤使用单位445家的455批次样品,抽样合格率为80.4%,抽样代表基数为64688吨,吨位合格率为83.7%。其中抽查城八区散煤使用单位66家的67批次样品,抽样合格率为70.1%;抽样代表基数为29370吨,吨位合格率为82.1%。

  本次抽查全硫单项指标不合格的有:北京青岛啤酒三环有限公司等6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6.7%;灰分单项指标不合格的有:北京市大兴区供暖管理中心等51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57.3%;灰分、全硫和发热量其中两项及两项以上均不合格的有:北京久润檀营供热有限公司等32家使用单位,占不合格总数的36.0%(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表)。

  对抽查中不合格低硫散煤使用单位,已由各相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使用煤炭质量的监督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处理。



转自: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我们  业务合作  免责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baq.org.cn 主办:北京质量协会
本网站信息及版权未经书面协议授权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