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决定,加强对中国产未熟扁豆及其加工品监控检查。近日,日本检疫所监控检查后发现,中国产冷冻未熟扁豆违反了日本食品卫生法。为此,对于下述食品,将相关的监控检查频度提高到50%。
1.食品名称:中国产未熟扁豆及其加工品 (仅限于简易加工)
2.检查项目:残留农药
违反事例
1.食品名称:冷冻未熟扁豆
2.原产地:中国福建
3.检查结果:甲氰菊酯 0.02ppm (标准值:0.01ppm)
4.检疫所:神户检疫所食品监视第二科 (申报号:第67004887040号第2栏)
5.进口商:株式会社 神户物产
转自:(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疫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