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质协简介 | 用户满意工程 | 卓越绩效模式 | 北京质量奖 | QC小组活动 | 会员天地 | 质量培训 | 国际交流
用户评价 | 质量表彰 | 质量资质认定 | 名牌战略推进 | 质量月活动 | 质量专家库 | 质量奥运 | 质量法规 | 质量书苑


美国发布禁止在动物食品或饲料中使用某些

牛源性材料的最终法规

    2008年4月30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一份最终法规,禁止在动物食品或饲料中使用某些牛源性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1) 牛海绵状脑病(BSE)阳性的牛的完整畜体;(2) 30个月龄及以上的牛的牛脑和脊髓;(3) 30个月龄以上,未去除脑和脊髓,未检验未审查通过适于人类消费的牛的完整畜体;(4) 牛海绵状脑病(BSE)为阳性的牛的派生牛脂;(5) 源于本法规禁止的含不溶性杂质0.15%以上的其他材料的牛脂;及(6) 源于本法规禁止材料的机械分割牛肉。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加强现有的防止BSE的安全措施。

    拟生效日期。2008年4月27日。



转自:(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疫总局)

关于我们  业务合作  免责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baq.org.cn 主办:北京质量协会
本网站信息及版权未经书面协议授权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