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于2007年12月19日提出了有关食品添加剂范围和使用标准:山梨酸及其钾、钠及钙盐以及苯甲酸及其钠和钾盐的修正案(G/SPS/N/TPKM/126)。最终修正案于2008年3月11日生效。 转自:(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疫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