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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监局保食品安全措施有力


 
     腐竹的游离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0%以下,蜜饯、儿童食品的添加剂超标率控制在10%以下,茶叶的农残超标率控制在5%以下,白酒、瓶(桶)装饮用水、肉制品、米面制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合格率达95%以上,大米的安全卫生指标合格率达98%以上,面包糕点、水产加工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合格率达90%以上。5月31日,福建省质量技监局向记者介绍了该省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与整治目标,及出台的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相关举措。

    据了解,本次食品专项整治,福建省质量技监局集中了全系统的力量,积极争取市、县、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同时调动企业自主参与,紧紧抓住问题突出的区域、问题突出的食品、问题突出的项目进行集中重点整治,并提出了制定 “一个方案”、落实“两个责任”、规范“三类企业”,把好“四个关口”、做到“五个清楚”、采取“六项措施”、实现“七个成效”的总体要求。

    “一个方案”要求各地市局制定具体可行的食品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每一个阶段的整治内容、整治目标、负责单位及负责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原则上,各设区市局为本辖区的负责单位,所在区域的县级局为责任单位。整治方案要上报省局和当地政府,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

    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做到,落实政府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推广宁德、晋江的做法,在全省建立以县区为重点、县乡(镇)政府负总责的食品质量安全网;落实质量技监部门是食品质量源头监管第一责任人的部门责任。各县级局要实行分片包干、全员执法、定期巡查、及时反馈的做法,通过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制度,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实处。

    规范“三类企业”是指,规范获证食品企业的生产行为,规范其他食品企业(未纳入市场准入范畴的合法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行为。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确保发证工作质量,对获证企业严格实施巡查、年审、回访、监督抽检等举措,要求企业生产设施、卫生环境、企业执行标准、自检能力等必须符合生产质量合格食品要求,同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

    把好“四个关口”,即把好原料质量关、把好添加剂关、把好生产环节关、把好出厂关。严禁使用病死畜禽、霉烂变质及来历不明原料生产食品。企业要对所有的食品原料进行索票索证并建立台账,原料进货渠道合法,原料入库前进行检验。严禁企业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添加物生产食品,严禁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个清楚”就是,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清楚;食品生产企业原料包装物及添加项目添加物清楚;辖区内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清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清楚;问题企业问题食品查处的结果及后续动态清楚。

    “六项措施”包括,应用信息化手段,建设“福建省食品质量监督与检验管理数据库”网络;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要向当地质监部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抓好一个食品专项整治示范县;停产整顿一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取缔一批违法生产企业;曝光一批“黑名单”。

    “七个成效”即,健全完善一个政府负总责、质监部门有效监管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建成启用以电子信息监管为手段的质量安全信息网;有效遏制食品生产中违法、超标准添加现象;确保全省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无证照小作坊得到全面有效处理;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所有的案件都得到查办,涉案人员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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