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质协简介 | 用户满意工程 | 卓越绩效模式 | 北京质量奖 | QC小组活动 | 会员天地 | 质量培训 | 国际交流
用户评价 | 质量表彰 | 质量资质认定 | 名牌战略推进 | 质量月活动 | 质量专家库 | 质量奥运 | 质量法规 | 质量书苑

蒲长城:食品监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各部门需加强配合共同面对


 

    我国食品监管部门多,涉及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在此情况下,人们不禁要问:各个行政部门在食品监管中称当着什么职能?各行政部门间的关系又是怎样?今天,在国家质检总局举办的“315”在线咨询活动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就此作出了回答。


国家对食品监管具有四个大环节

     国家质检总局和相关的部门,各自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授权承担不同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国家把政府对食品的监管分为四大环节:种养殖环节,就是初级农产品由农业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工厂生产加工食品由质检部门负责,加工环节包括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监管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流通领域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卫生由卫生部门负责。同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一个综合协调,负责组织对重大案件的查处。

    
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食品监管,就是出入境。现在进出口食品越来越多,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这方面的食品安全,同时和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配合。

各部门需加强协调配合

     蒲长城副局长表示,食品监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食品生产加工的作坊、个体户,加工规模很小,企业规模不是很大,遍布城乡,特别是一些城乡接合部。政府几个部门都有监管职责。但这个问题不是一下子就可以解决的。要形成了一个良性运转的监管体系,需要不断探索。一些比较难监管的问题,需要各部门共同面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业务合作  免责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baq.org.cn 主办:北京质量协会
本网站信息及版权未经书面协议授权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