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报2006年全国质量奖的组织,请于2006年5月12日之前将申报表、组织简介、组织依据评审标准自我评价的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报表中的填报说明)报到中国质协会员与现场工作部; 评审工作委员会将于2006年6月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资料评审; 评审工作委员会将于2006年7~8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料评审所确定的少数组织实施现场评审; 2006年9月全国质量月期间由国家领导人和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对获奖企业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