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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产品统一代码编制规则国家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第三稿)


 

    

一、 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纳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增补项目(一)》。项目编号为B-469-2002-001。

二、 制订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产品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指对产品及其相关信息实施统一标识、统一赋码、统一管理、统一维护所需的政策、标准、组织、运营机制、技术实现等的有机整体,旨在实现对产品及其相关信息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唯一标识。其中,制订产品统一代码编制规则是建立这一制度的关键。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人类社会正进入信息化时代,而信息化时代的最主要特征之一是要求对主、客体的标准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同样,作为信息化时代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也需要借助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来实现,并通过标准化来进行规范,以降低成本,协同工作,快速、有序、健康地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信息化、尤其是电子商务(EC)、电子市场(E-Marketplace)、企业信息化(MIS、MRPⅡ、ERP、SCM、CRM等)的应用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流通、销售、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和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大都需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对其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种产品单品进行编码,以便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产品的有序、高效、快速的经营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力,提升综合竞争实力。但是,由于我国缺乏全国统一的、面向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致使这些企业和行业不得不各自为阵,重复编码,一件产品,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可能被重复编码数次甚至数十次,出现了“万码奔腾”的局面,不仅造成了大量的人力资源的浪费和重复投入,而且由于编码规则不同、位长不同、含义不同,致使这些资源不能共享,信息不能互通,形成一系列新的产品信息“孤岛”,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乃至信息化的应用和发展。因此,建立全国性的产品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已成为我国继公民身份和全国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建立以来最为紧迫的任务,成为业界的共同呼声,势在必行。

   基于上述认识,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国内外针对产品单品的统一代码编制规则的分析、研究和总结,结合我国应用实际和应用需求,制定《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标识代码》国家标准,指导和规范我国产品代码的编制方法,推动和促进我国产品统一代码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为实现产品的信息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奠定技术基础。

三、 国内外发展现状的分析与比对

3.1 国外发展现状的分析

   综观国际针对产品分类与编码以及对产品单品的编码的现状,可概括性地作出下列结论:

   ⑴ 关于产品的分类编码

   UN/CPC (United Nations/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由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五层五位,全数字,针对主要产品的类别,主要用于统计领域。

   WCO/HS(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Harmonized System)

   由世界海关组织制定,三层六位,每两位一层,全数字,针对进出口主要产品类别,主要用于货物进出口管理领域。

   UNSPSC(Universal Standard Products and Services Classification)

   在联合国授权下,由DUNS起草,五层十位,每层两位,全数字,针对产品类别,主要用于电子商务领域。

   在电子商务中,Rosettanet支持该方案作为产品类别的代码。

   ⑵ 关于产品单品的编码

   EAN/UCC(European Article Numbering /Uniform Code Council)

   由EAN、UCC分别或联合制定。典型的有EAN/UCC13,共四层十三位(第一层3位,表示国别,第二层4到5位,表示产品的厂商标识,第三层4到5位,标识产品单品,第四层为校验位),全数字,针对单品。

   GTIN(EAN/UCC Global Trade Item Number)

   全长14位,与EAN和UCC的各种码制组合,不足14位时用“0”补齐,针对产品单品,主要用于电子商务领域

   ⑶ 关于厂商标识

   当前国际性的厂商标识代码主要是DUNS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厂商代码,共两层九位,第一层8位采用流水号,第二层为校验位,全数字,针对世界范围内的各种厂商。

   ⑷ 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国际产品分类代码、产品单品代码、厂商标识等具有下列特点:

   ——全数字

   ——最长不超过14位

   ——针对产品单品的代码不包括产品类别信息

   ——通常有配套的组织机构负责维护、管理和实施。

3.2 国内发展现状的分析

   ⑴ 关于产品的分类编码

   GB/T 7635——XXXX 《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在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CPC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扩展了一层三位,共六层八位,全数字,针对主要产品的类别,主要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产品分类与代码

   在世界海关组织制定的HS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进出口产品监管的需要,扩展一层2位,共四层八位,全数字,针对进出口主要产品类别,主要用于产品的统计、分析和国际比对等。

   ⑵ 关于产品单品的编码

   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各种条码,均等同采用EAN条码。典型的有EAN 13,共四层十三位,全数字,针对单品。

   ⑶ 关于厂商标识

   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制定、组织和实施的GB/T GB 11714-199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共两层九位,第一层8位采用流水号,第二层为校验位,全数字。

   ⑷ 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产品分类代码、产品单品代码、厂商标识等具有下列特点:

   ——全数字

   ——最长不超过14位

   ——针对产品单品的代码不包括产品类别信息

   ——通常有配套的组织机构负责维护、管理和实施。

四、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4.1 目的

   建立全国产品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实现产品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唯一标识。

4.2 原则

   参照国际上的惯例,结合我国实际,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标识代码的编制原则如下:

   ——全数字

   ——最长不超过14位

   ——可以不包括产品类别信息

   ——便于配套的维护管理机构的维护和管理

   ——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可扩展性、简洁性、稳定性

4.3 统一代码编制规则

   按上述原则,全国产品统一代码的结构如下:

   序列号+校验位

   其中:序列号由1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校验位:1位,根据GB/T 17710——1999的有关规定产生。

五、 本标准的起草过程

   本标准的起草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1 先后在北京两次召开了有近20家单位和企业参加的“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研讨会”,就建立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必要性、迫切性以及如何建立和实施这一制度、如何制定相关的国家标准、如何确立编码规则等进行了研讨,并形成一致的认识。

   2 组织起草小组,对国内外相关的编码方案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标识代码》征求意见稿第一稿。

   3 以会议的形式两次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分别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和目前的第三稿。

六、 本标准的实施建议

   建议本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发布,并积极推进其他与标准的发布与实施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

   1 建立本标准的维护管理机构,负责本标准的实施和发布,本标准的用户到管理机构注册其产品代码,管理机构将对代码进行统一协调;

  2 尽快制定产品代码的注册维护程序,确定产品信息库中需要包括的信息项,确定在产品代码的维护中所需的文档格式;

   3 尽快建立相关的技术支撑平台。

  4 在运作上作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以市场为导向,以应用带发展,以效益促应用,分步实施,逐步完善,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利用现有各种资源,优势互补,互利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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