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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改革完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工作

编制实施规范  完善评价方法

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改革完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工作

    本报讯(曾星  记者  夏文俊)7月30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抽查结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国家质检总局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进行了两项重点改革。

    一是编制了统一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总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涉及食品、日用品、建材、农资等52大类160种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于7月22日以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83号局公告的形式予以发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措施将统一和规范国家和地方的监督抽查工作,实现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化、统一化、规范化、公开化。

    二是完善了产品抽样合格率的统计评价方法。针对以往抽查采用产品批次合格率统计方法,不能全面评价产品质量情况的不足,总局研究采用了以产品市场占有率(销售额)为基础的、加权计算合格率的新的评价方法,使其更为全面科学地反映产品质量状况和水平。实践证明,这一改革,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符合产品质量实际状况,符合科学统计规律,能更好地掌握和分析产品质量状况。

    据了解,这两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为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新手段。



转自:(《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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